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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中旅分公司规范经营有关要求的通知
发布时间:05/18/2021 点击次数:3591


鉴于近期国内旅游持续回暖,为确保安全经营生产,防范经营风险,现公司对河北中旅各分公司要求如下:

1)鉴于疫情的不确定性,凡国家政府公布的有疫情区域,分公司不得组织客人前往旅游;

 2)“河北中旅温馨提示”必须在店内张贴;

 3)所有在河北中旅分公司报名的客人,分公司必须和客人签署河北中旅的旅游合同(合同上的旅行社盖章不能伪造,必须是“河北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专用章”,伪造公章是违法行为);

 4)组织客人出行,必须通过河北中旅保险平台为客人投游客意外伤害险;

 5)坚决杜绝走私单,禁止与供应商私下交易。分公司需选择河北中旅签约供应商进行合作,所有订单需走公司B2B业财系统;

6)凡是分公司招徕客人未签署公司旅游合同的或未走公司B2B业财系统的收客行为,均属于个人行为,与河北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无关,与客人产生的任何纠纷、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完全由网点当事人负责。

7)此通知已在河北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官网、河北中旅门店安全工作群里进行公告。

河北中旅各分公司如有以上情况出现,公司有权要求分公司停业整顿,情节严重者,关闭该分公司。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法律纠纷,有分公司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,与河北中旅无关。

    河北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158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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